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新研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0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0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2017年10月24日13:00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661号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臻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均出席会议投票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经审议,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计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聘用期限已到期,经公司监事会审计委员会讨论,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拟继续聘任该所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表示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 发 表 了 独 立 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对续聘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续聘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建设项目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建设吉林牧神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林牧神”)农牧机械改扩建项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原分行为吉林牧神提供借款,借款金额为9,400万元,借款年利率以基准利率加浮动幅度确定。公司拟为控股孙公司吉林牧神的9,400万元借款合同提供担保,拟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期间和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签订相关担保合同。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0月25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